根据上海“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新要求,新版《条例》将户外设施管理模式由原来“全领域许可”模式调整为了“许可+备案”分类管理模式。
其中,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临时性的户外广告设施等继续实施许可管理,也就是应当经市或区绿化市容部门批准后设置。而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改为只需要在设置前向区、街镇绿化市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即可。
新版《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