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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烟火气的需要,上海新版市容环卫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再如,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对于设摊经营,总体要在面上可控、点上疏导,该堵的要堵,避免无序设摊回潮,同时也要在适当位置满足城市烟火气的需要,探索利用公共区域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新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时说。

    新规还对义务性规范作了明确,要求严格把握义务设定的适当性,保障相关规定能够有效落地。比如,对破墙透绿,强调上海道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临街一侧,按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现有围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逐步予以改建,并明确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等有特定保护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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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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