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出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男子法庭上崩溃大哭:秒亏100万……
被告刘大妈
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变更
登记于陈先生名下
陈先生退还购房款200万元
开庭当天
陈先生在庭审中哭诉道
“在我这套房子出售后的次日,拆迁公告颁布,按拆迁政策,我原来的房子能置换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拆迁安置房,哪怕按3万/㎡计算,我的亏损也在100万元以上。 两被告明知要拆迁,却故意隐瞒,我要求依情势变更原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不过
刘大妈答辩了三点
我年纪大了,委托小杨寻找房源,陈先生是自己主动卖房的,这桩交易是你情我愿的呀。
其次,涉案房屋面临拆迁的消息在当地已众所周知,连小区门口的保安都知道了,陈先生作为业主怎么会毫不知情呢?况且我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过户手续也办了,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
因拆迁工作尚在进行中,涉案房屋最终是否拆迁还无定论,陈先生的诉请有违诚信原则。
本文来源:宁波鄞州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