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热线财经> 要闻

那些经历过2015年股市疯狂的人们,后来都怎样了?



  辞职炒股,成了我最后悔的决定
  小阚,35岁,炒股12年
  看着几年前的QQ空间,思绪飞驰,仿佛回到了那个大时代,这些股市记录的,是我的青春,那年我30岁,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牛市。

  我记得很清楚,2015年6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回家了一趟,晚上,一边吃着我妈切好的西瓜,一边给她炫耀我的股票账户。我至今记得她一脸惊诧的表情。

  我必须这样。

  4月份我刚刚辞掉工作,当炒股一天的收益就能抵上一个月的工资时,工作就成了浮云。当时我在腾讯,辞职后,我妈第一反应就炸了,电话轰炸了一个礼拜。她在事业单位端了一辈子的铁饭碗,觉得我也应该在腾讯这样的好公司干到退休。

  端午节在家的那几天,我终于扬眉吐气了。

  起初的确挺好的。

  那时候,有传言说,南车北车要合并,消息满天飞,叫人心痒痒。这种时候,往往有人愿意赌一把,风险与收益永远成正比嘛,何况,中国中车被市场称为“中国神车”,这中国高铁第一股的名号,谁能拒绝呢?

  我,想当那个冒险王。

  端午节之后,中车的股价已经从高位下跌了40%了,如今看来,这肯定是个危险信号,但股市就有这样的魔力——大家都看得见,但只会选择性地看自己想看的。

  我有些恐高了,利用机构做了些空。仓位整体没变,但是空头整体仓位比多头高,果然,指数从5100点迅速降落到4000多点,我也没怎么亏钱,算是平仓了,我有些窃喜。

  如果故事到此打住,我还算是个幸运儿。

  但如果总归是如果。

  到6月,降息降准消息放出,市场开始反弹,我觉得时机到了,带着一倍的杠杆融资进场。现在想想,这完全就是赌徒行为。

  大的利好没能挽救市场一路下跌的局势,那两周,我几乎明白了煎熬二字的意义。每天一睁眼,就大概知道,今天又要赔多少钱,然后算一下自己还能撑几天。500
  7月9日那天,我的保证金比例已经低于平仓线了,需要补充保证金,不然就会被强制平仓。没辙,我又补充了保证金。--------------------------------------------------------------------------------?
  现在回想起来,我像极了输光底裤也要站在赌桌上的赌徒。

  后来听说有人买了中国中车,因为下跌爆仓而跳楼,我看了看所剩无几的账户,安慰自己,“还不至于走那一步”。

  我记得当年买的时候是29-30元,刚看了一下,6.3元,这还是这几天的“牛市”涨了之后的价格。

  那年血赔之后,我重新找了工作。春节回家过年时,我妈还动不动就叹气:你就不该辞职,上哪去找腾讯这么好的企业。

  2015年之前,我在腾讯工作了7年;2015年到现在,我已经换了3份工作。后来工作太忙,我几乎没什么时间炒股了。前阵子复盘这些年炒股的成绩,我才发现,给我带来收益最多的,居然是在腾讯工作时分到的那些股票——因为是港股,我嫌操作麻烦,离职之后也没处理。

  当然,我没敢告诉我妈。

  我赔光了父母的养老钱,也被离婚了
  大成子,炒股7年
  如果将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15年,我会告诉5前的自己,珍爱生命,远离股市。

  2015年6月12日,上证指数创出5178高点。那天是一个很炎热的周五,和我的心情一样火热,我在股市里振奋了一周。

  收盘后有朋友问我:有消息说快要大跌,你觉得会吗?

  那天我刚大赚一笔,我回他:就算大跌也又有什么关系,之后肯定能涨回来,跌跌更健康。你要有格局,5000点才刚刚开始,怎么也要到8000点甚至10000点。

  一周后,上证指数暴跌,而我手里满仓的股票却逆势上涨了,这只股票上涨的逻辑我很明白,通州要建副中心,而这家公司拿着大量通州的土地,股价肯定还能再翻好几倍。我很相信自己的判断。

  几天后,上证指数继续暴跌,我的股票同步暴跌;我觉得不太对劲,选择了清仓割肉。

  割完肉我就后悔了,埋怨自己不该如此没有格局。

  于是,在随后两个交易日,我先找我妈借了80万,疯狂满仓抄底,但是那一年,你永远不知道底在哪里。第一个80万很快就没了,我努力想,却怎么也搞不明白,钱是怎么没的。

  没办法,我又让老婆从娘家借了100多万。我老婆家是北京土著,我是外地人,虽然大家表面上都和和气气的,但我知道,她家多少有点瞧不起我,我想通过这次牛市彻底翻身。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中财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