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这四件事要记牢,很多人第一条就中招了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保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当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规范做法,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保法律咨询、维权途径:
①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② 上海社保热线12333
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郑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