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起一批新规将实施 这些钱以后可以省下了!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开车的朋友在新的一年也要留意高速通行收费的新变化。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通知,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
按照新规,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将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此外,车型分类也将重新核定,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
新年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也将降低,老百姓又能省下不少钱。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客运班车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或者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此外,《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