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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这么做,能省下不少钱!

  女职工孕期常见问题

  Q:

  女职工产检是否会扣工资?

  A:

  女职工在与医疗机构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作出勤对待,按出勤待遇发放。

  Q: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工作,可以让单位更换工作吗?

  A: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Q:

  我已经怀孕7个半月了,单位能否安排我加班?

  A: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安排1小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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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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