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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价格3年倍涨 甚至推高房价 行业高额利润背后或暗藏垄断

  行业协同

  告诫会敲打垄断行为,共谋调价仍存在

  长期关注垄断问题的学者刘旭进一步指出,在利益驱动下,水泥行业存在行业协同推高水泥价格,牟取暴利的现象。因为存在统一的质量标准,水泥、熟料、混凝土等建材产品同质化程度都很高,建材企业不好进行差异化竞争,常常会通过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来操纵市场价格。一旦水泥企业间达成垄断协议,企业没有了产能退出和“价格战”的压力,产能过剩问题也将一直存在。

  4月下旬,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召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除了行业协会以及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人外,反垄断局点名中国建材、海螺水泥、冀东水泥、华润水泥、华新水泥、山水水泥等6家企业参加会议。

  反垄断告诫会不久后的7月,分别有媒体报道了两起水泥企业涉嫌垄断的案件。

  据报道,重庆南桐矿业曾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将积极参与水泥行业协同,调整产品价格。有评论认为,此举是将水泥行业的“潜规则”——行业协同,摆到台面上来。南都记者注意到,《反垄断法》第十三条明令禁止达成“固定和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另一起则发生在陕西省,当地22家混凝土企业向《华商报》反映,当地水泥企业联合起来多次涨价。据悉,2017年起的两年时间内,陕西多家水泥企业曾经同步且涨幅一致地提升水泥价格多达13次,涨价幅度从20元/吨到50元/吨不等。据《华商报》报道,压力之下,混凝土企业也开始上调混凝土价格,环环相扣,甚至影响到商品房每平方米成本增加100元,装修每100平米成本增加300元。

  10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媒体表示,已对当地水泥企业涉嫌垄断一事正式立案,目前案件还在推进中。

  连锁效应

  涨价波及下游行业,垄断或将诱发垄断

  反垄断告诫会上,反垄断局提到正是混凝土协会举报水泥行业垄断,这与陕西水泥涨价案不谋而合。陕西水泥涨价案中,混凝土企业如果不在水泥涨价函上签字,将会被停供水泥,迫于压力,混凝土企业通过举报,要求调查水泥行业垄断涨价问题。

  今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也曾提到,钢材、水泥、煤炭、石化产品价格高涨,行业的利润约占到了工业行业利润70%,给下游带来了极大的成本上涨压力。

  居于建材产业上游的水泥企业一旦达成垄断协议涨价,其下游的混凝土企业为转嫁上游成本,减少损失,往往也会达成垄断协议涨价“共同进退”,刘旭提示南都记者。

  南都记者盘点发现,今年反垄断执法部门已查处了三起混凝土企业垄断协议案。浙江反垄断部门曾在今年5月对衢州8家混凝土企业作出行政处罚。8月,陕西延安的10家混凝土公司也因达成垄断协议遭到处罚。本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一起最新案件,山西5家混凝土企业因达成固定混凝土价格的垄断协议,被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合计处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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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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