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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上海居转户政策2020年到期?详细办理流程速看!

  三、 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 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调动人员户籍类别须明确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为确保户口迁出、迁进地址的正确性,建议户口簿更新为近两年内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如是家庭户,则提供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个人承诺书;如是开具户籍证明的,则建议派出所在开具户籍证明时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

  请在上海社会保险网(www.12333sh.gov.cn)上注册开通后打印社保单,加盖单位公章。走2倍途径,需要最近三年社保连续。走3倍社保科创人才途径,看四年内累计36月。

  7、2006年至今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根据个人在上海的实际工作时间打印税单。

  税单可在上海税务网(www.tax.sh.gov.cn)上注册后按年度(如2012年1月-12月、2013年1月-12月)和全市范围内打印,一年一张,并将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写在最后一张税单右上角,便于查看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至审批这段时间内是否继续缴纳。个税需要和社保基数合理匹配。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注册要求的职业资格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另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国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2)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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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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