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热线财经> 要闻

新版征信报告将“新”在哪?个人征信记录保留5年从未变更

  2006年,征信中心曾与原信息产业部合作,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此类公共事业“先消费后付款”的缴费信息,有助于没有或信用记录较少的信息主体获得信贷。

  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

  记录5年还款记录不会改变

  此前还有传言: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将记录从保留2年延长到5年,意味着逾期等不良记录将被保留更久的时间。但实际上,个人征信记录的保留一直是5年,从未变更。

  对此,具体的官方回应为,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个人信用报告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在重视个人的信用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信用记录的安全。

  征信中心提醒,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信用报告,不要轻易把信用报告提供给其他商业机构;在公共网络查询、保存信用报告后要及时删除。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理财周刊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