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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子公司来了:“富二代”如何玩转理财市场

  设立进程突飞猛进

  “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 资管新规中的这番表述被看作转型的开端——除了较早行动的中信银行和江苏银行以外,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和北京银行均在政策发布前夕的3月至4月间发布了拟设立公告。

  到2018年7月20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再次重申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在此期间,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和民生银行相继加入理财子公司行列。

  而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即理财新规)去年9月正式落地以后,市场对理财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推出的呼声日益高涨。随后10月19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及徽商银行随即宣布加入。

  重磅消息接踵而来,2018年11月15日,中行发布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仅仅一日之后,建行也发出同样的公告;工行、农行则在26日宣布跟进——此前一直“按兵不动”的四大行亦赶在《子公司办法》正式落地之前纷纷入局。

  这也打消了此前外界对于四大行顾虑的种种猜测。“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虽然是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的,但不应理解为子公司具有信托业务牌照,两者在业务本质、投资范围、自有资金运用范围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子公司与基金、保险资管、证券资管等其他资管机构在管理机制、经营理念、激励约束机制、投资运作和人才储备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各具优势和专长,总体上合作大于竞争。” 对于理财子公司和银行其他子公司及相关部门可能存在的业务交叉与竞争,建信理财有关负责人如是回应。

  事实上,监管部门批复之快大有深意。“中行和建行的获批速度超出了预期,这反映出监管部门希望通过理财子公司加快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发展、回归本源。不出意外,我们将在半年之内看到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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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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