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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银行中间收入“催肥”套路

  “催肥”套路2 借道理财产品违规收入

  据一位银行人士介绍,中间业务收入对应利润表中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间业务可再细分为银行卡、代理、理财、结算清算、托管、投行咨询、担保承诺等7项子业务。有银行也打起理财业务收入算盘,主要套路包括在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或信贷产品过程中,向融资单位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利用理财产品为无融资需求企业办理融资,套取中间业务收入。

  据上述银行人士介绍,有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标的没有明确到具体单位。在办理具体理财资金投资委托贷款、债权类信托计划时,又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相关合同协议外与融资方单独签订协议,收取融资费用,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恒丰银行战略研究部研究员王丽娟表示,表面上看,不少银行是因为违规虚增中间业务收入而被处罚,实际上违规虚增中间业务收入只是银行违规业务产生的结果,具体背后的违规行为则可能存在差异,像年初个别银行因利用“理财产品+进口押汇”模式为无融资需求企业办理融资,进而套取中间业务收入。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到,今年2月,黑龙江银监局对某大型银行开出罚单,该行利用“理财产品+进口押汇”的模式为无融资需求企业融资购买理财套取利差收入,从而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被罚40万元。

  “催肥”套路3 违规乱收费

  此外,收费协议要素不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变相以贷收费,也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较常见的“催肥”套路。

  据了解,银行与客户签订的部分投融资顾问、高端财务顾问业务服务协议没有协议签订具体时间,未规定提供服务的期限,提供的服务方案缺乏针对性,内容标准化、格式化,也未提供后续服务。银行提供的服务以电话咨询以及上门咨询为主,没有建立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服务内容不能充分体现收费价值,实际上均为以贷款或融资为条件所收取的附加费用。银保监局丽水监管分局今年1月对某大型国有银行进行处罚,该行因中间业务收费质价不符、违规向已竣工的项目发放项目贷款合计被罚85万元。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金融专业律师刘鹏表示,银行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的手段很多,常见的包括直接将融资性利息收入转为手续费收入、在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或信贷产品过程中向融资单位私自收取费用、收费协议要素不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变相以贷收费、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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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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