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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勤工助学时薪标准从最低8元涨至12元

2018-09-14 08:00:47

  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由原《办法》以工时定岗的原则调整为以工时定岗与以需求定岗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岗位。

  “(岗位)主要为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等岗位,既满足学生实践需求,又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该负责人介绍道,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期间,各高校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勤工助学时间。

  《办法》中还明确了学校管理的主要责任和内容。上述负责人表示,在管理体制上,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宣传、学工、研工、财务、人事、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多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同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下设专门的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条件保障上,学校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筹措经费,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并制定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在奖惩机制上,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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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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