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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勤工助学时薪标准从最低8元涨至12元

2018-09-14 08:00:47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

  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要求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在校学生消费水平,适度提高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对按小时计酬的,由原《办法》中原则上不低于8元调整为12元。

  对于薪金标准,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校内岗位根据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计酬标准。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办法》指出,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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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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