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热线财经> 要闻

10月发9月工资,不能按5000元起征点计税?错!10月发的即减税!

2018-09-14 08:00:47

  当月先代扣,到次月再完成报税。所以,10月份职工的到手收入是按照5000元减除标准计算个税后的收入,并由企业完成代扣。

  税务主要看“实际取得”

  专家同时指出,税务主要看“实际取得”,不应和“人事归属月”的概念混淆。

  按照大部分企业人事的发薪归属月概念,企业会在月末根据全月出勤、绩效等情况计算工资,并在次月发放。这也就是所谓的次月发放当月工资。

  只要实际支付日和发薪结算周期截点之间相差不到1个月,这就是合法的,也在现实中普遍应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10月开始执行的个税新标准,与收入为哪个月工资没有关系。即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都适用5000元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劳动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站点地图 |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521222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