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你公积金账户钱要变多了!
聊完了公积金
再来说说社保卡!
自今年1月起,上海已开展新版社会保障卡的试点换发工作。在总结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市公安局按照新版社会保障卡的服务功能和管理要求, 作了相应修改,其中涉及到包括增加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基本功能;以及增加了银行受理网点和网上申领…等8个方面。现起至7月5日,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主要修改内容
(一)关于管理主体
《办法(修订草案)》按当前工作实际,理顺、明确各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规定市公安局(市人口办)主管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
同时,由于新版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法(修订草案)》明确医保、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经济信息化、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七条)。
(二)关于发放对象
目前本市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为了更加便民利民,《办法(修订草案)》对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予以了扩大,明确——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及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第四条)。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外人员,参照本办法发放社会保障卡(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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