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I此前就2016年度市场分类评审提出了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的四项问题:
一、实际权益拥有权问题
大部分国际机构投资者对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就实际权益拥有权问题所作出的澄清表示满意。因此,MSCI认为此项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
二、QFII制度改革对市场准入与资本流动的影响及成效
国际机构投资者需要更多的时间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在囊括提升资本流动性制度改良的QFII新政实施之后获取相关操作经验。例如,一些国际投资者反应他们仍在等待于数月前申请的QFII额度分配。一些投资者指出,尽管按日资本赎回的新规在今年二月初已经生效,他们尚未能受益于此项政策。在QFII新规下积级正面的操作经验,包括QFII额度的申请及按日资本赎回制度的无缝连贯执行,是国际投资者支持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的关键考量。
另外,相当多的市场参与者强调,近期旨在提升资本流动性的QFII政策改良仍未有效解决月度资本赎回限额给投资运营层面带来的挑战。在现行规定下,QFII投资者的每月资本赎回额度不能超过其上一年度净资产值的20%。此项限制对投资者需要兑付客户资金赎回时带来潜在的流动性障碍。所以,市场参与者认为当局应该考虑完全解除每月资本赎回额度限制或者大幅度增加赎回限额并同时缩短相应赎回周期。要不然,整个QFII投资渠道的有效性将会显著降低。
三、旨在防范广泛性自愿停牌的交易所新规的执行情况
股票停牌是MSCI咨询期间的一个焦点话题。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广泛性自愿停牌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反应强烈。MSCI欢迎上海和深圳交易所近期公布的停复牌增强监管相关措施,但需指出此类市场行为不仅在新兴市场,甚至在MSCI所覆盖的所有市场中都是独一无二的。考虑到停牌新规刚刚实施,投资者需要一段时间观察政策实施的实际成效并且确认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停牌的股票数量能在新规执行之后有显著的减少。
四、內地交易所针对金融产品的预先审批限制
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对金融机构在全球任何交易所推出的包括中国A股的金融产品设立了预先审批的限制。此项限制涵盖了新推出的和现有的金融产品,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国际投资者感到顾虑。这个预审限制的涵盖范围之广也是在新兴市场中是独一无二的。倘若中国A股被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但中国交易所不批准MSCI授权MSCI新兴市场指数予现有MSCI新兴市场指数挂钩产品,该类产品将会受到交易中断的潜在威胁。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者指出,在A股进入他们的投资标的范畴之前,中国交易所对相关制度的解除并与国际标准接轨至关紧要。
基于对中国当前开放市场所取得的显着进展以及持续推进改革所做出努力的认可,MSCI表示中国A股将会保留在2017年纳入新兴市场的审核名单上。其定论以待国际投资者对QFII制度改革和停牌新规实际成效的相关经验反馈,以及预先审批限制问题的有效解决。假若以上提及方面在2017年6月之前出现显著的积极进展,MSCI不排除在年度市场分类评审的例行周期之外提前公布纳入A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