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通讯员供图
金报讯(通讯员 陈剑锋 牛伟 记者华微珍)7月25日上午9时26分,余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宋某男子的报警电话,称妻子钱某被人杀死在自己的家中。
案发地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后埭71号的院内,这里是三间低矮的平房,死者死在东首的一房内。经余姚技术警员勘查现场发现,死者是被人采用暴力窒息手段杀害在家中。
据宋某当时回忆,自己与妻子最近想买限价房,案发前一天刚从银行取了13万元现金,准备案发当天去付钱,结果早上7点多自己先去上班,之后打妻子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赶回家发现妻子已经死亡,13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不过,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些反常:宋某面对妻子的死亡表现十分平静。加上案发现场并无抢劫痕迹,而在作案工具和死者的手指中却发现了宋某的痕迹。种种迹象开始让警方对宋某产生了怀疑。
于是,警方开始对宋某暗中调查,发现宋某家庭经济条件不佳,并没有如他所说的在银行取过13万元现金的记录。由此,警方认定,宋某在撒谎,有重大作案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