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早不宜晚,谨防一刀切
为了适应人均预期寿命增长的现实,一些发达国家十几年前就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延迟退休年龄。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应对老龄化的压力远大于发达国家,应尽早实施参保人延迟退休政策。
但延迟退休要避免一刀切,区别对待特殊群体和职业,实行“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福建省社会养老保险协会会长江作梁认为,机关事业单位中未参与养老保险改革的职工应暂缓延迟退休,减轻实行延迟退休政策的阻力,待“双轨制”问题解决时再延迟退休。同时,参照特殊工种的退休方式,在工作条件艰苦的行业和领域沿用现行退休政策,以保证退休制度的可行性。
“参保人延迟退休可能影响到个人养老金收益,所以制度设计要有利于延长退休年龄,便于市场化调控。”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养老保险专家阳义南认为,可以借鉴国外养老制度经验,将延迟退休的年龄设计为一个合理的区间,规定退休年龄的上限和下限,实行“早退少拿晚退多拿”的政策。在规定区间内,退休时间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可以稍早或稍晚,让每一阶段退休的人都拿到合理的养老金。
“延迟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不是一两年能完成的,应尽早实施,并精算每年的调整时间。”郑秉文认为,我国现在的退休年龄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低10岁左右,有很大的调整空间。可把准备延迟的年龄分散到一个合理的时间表里,通过渐进式调整的方式让人们逐步适应。
同时,要想减轻延迟退休的阻力,必须加强宣传,让人们了解到现行退休年龄对养老金分配制度的威胁,认识到延迟退休的必要性。业内专家分析,延迟退休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影响都非常大,所以制度设计后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争取全民的理解和支持。
看别国如何安排养老金
记者采访相关专家了解到,世界各国的养老金制度存在较大差异,没有一种通行的成功模式,但部分国家在应对老龄化、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有其独特经验,我国宜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吸收外国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推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