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67岁的刘老太有两个儿子。原来的平房拆迁后,刘老太分得了两套两居室。刘老太自己住一套,让大儿子一家三口住一套。小儿子对此不满,长达五年时间对刘老太不闻不问。刘老太多次给小儿子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小儿子。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小儿子对其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庭审中,小儿子称,母亲住一套房、大儿子住一套房,他和父亲只能挤在不到40平米的小房子里。当初其母亲让其到拆迁办签字,逼其放弃权利。故其对母亲的做法非常不满,因此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没有和母亲联系。刘老太称,起诉并不是想要小儿子的钱,就是想见见小儿子,希望小儿子有空能回家看看她。法庭经审理后,判令被告每月给付刘老太赡养费200元。
因房价上涨亲属间产生买卖纠纷
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从事房屋买卖这类大额交易时,很多时候基于亲属关系和信任,往往不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协议,在房屋价款方面也有一定的优惠。购房的一方也往往仅向对方支付房款,随即入住,但并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基于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几年后,卖房人反悔,起诉要求对方腾房或增加价款,买房人则反诉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因多数情况交易之初并无书面房屋买卖协议,使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中,对事实的认定造成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