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的办法,最重要的是把义务纳税人从付款人转变为受款人,也就是得到收入的个人。付款人可以帮助甚至监督纳税人的纳税过程。但是最后的责任者应该是得到收入的个人。纳税人应该按年度申报自己的收入,税务局按照他一年的总收入,和累进制的税率,评定他的纳税等级和纳税数量。如果发现瞒报,个人要负全部责任。这种办法实际上也是现在发达国家一般采取的办法。我们现在还没有建立起每个纳税人的档案,实行起来肯定会有问题。但是事情总有一个开始,以后可以慢慢地改进。即使现在没有完整的个人档案,但采取个人申报加抽查的办法,同时保留现有的征收制度,也应该比现在的办法更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