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地铁第19名色狼落网   专家称44℃系谣言   持居住证购房免房产税   沪轨交曹杨路站竣工   沪女主播情感闹剧黑幕   蝴蝶效应推高申城“体温”   女婿捅死岳父捅伤妻子   曹杨路换乘通道启用   销售误打彩票送500万   沪10人死于非职业性中暑   星尚美主遭同事抢老公   水价调整月增不超12元   沪热射病已致两人身亡   非户籍者办证条件放宽   沪八月气温再冲极限   
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国内财经
【浏览字号:
茅于轼:中国个税20年增长将近100万倍
http://rich.online.sh.cn 2011-06-28 08:36 [来源]:搜狐

    这是一个可说是荒谬的纳税规定,即纳税义务人不是有收入的个人,而是支付这笔收入给个人的付款人。如果支付个人收入的单位没有代表个人按章交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单位触犯了税法,而逃了税的个人是没有法律责任的。设定这样的规定,出发点是防止付款人帮助个人逃税。但是没有想到,有许多资本收入的付款人并不确定。如一些私企老板,从企业的资产得到收入,相当于自己给自己付款,可能的流弊就比较大。特别是如果一个人的收入有多个来源,税务局根本搞不清该人的总收入有多少,因此也就无法按照收入的多少来实施累进所得税。结果所谓累进制所得税根本起不到累进的作用,累进制最重要的功能就完全丧失了。

[作者]:茅于轼 [选稿]: 贝宁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客户服务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0]0587-035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2013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