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则认为,算上居民的自住消费,如果以实际房租测算,可能城镇人均居住消费在300-400元的水平,比之前不算购房和自住虚拟住房的111元月均居住消费要高。这样相应最后的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到4000元。
但他也建议,还可以按照物价的走势来逐步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因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刚刚对个人征税时,全国只有粤剧表演艺术家红线女,和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大师袁世海2个人够条件,月收入在800-1000元,刚刚撞了800元的起征线,而即使是其时的国家领导人邓小平也不够标准。
目前则相反,由于个税没有与物价挂钩,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正在逐步变成工薪阶层征税的工具。改革开放30年,现价GDP增加了100倍左右,其中经济增长了20倍,物价增长了5倍。按此看,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应该按照过去的800元起征点的5倍,即至少4000点来征收。或者留出一定的空间,达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