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 年9 月2 日,沈阳市铁西区工业改造指挥部就收回本公司土地事宜与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签定协议,约定将本公司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4 号的64,41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含附属物)及水电配套设施(指地下管网)于2009 年12 月20 日全部收回,协议约定按照3500 元/平方米进行补偿,补偿费用总计22,544.9万元。2011 年1 月24 日,公司收到上述协议中属于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的应收补偿款2,000 万元。截止2011 年1 月24日,公司收到属于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搬迁土地补偿款共计17,000 万元。
解读: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水电配套措施,收到补偿款总计22,544.9万元。上述款项将计入公司专项应付款,满足公司较大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