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籍女外来工刘某为了4700多元的补偿金,向老板张某追讨一年多无果。近日,她不顾被当街撞倒的危险,和朋友一起用身子堵住了老板的私家车,终于讨得4000元钱。在漫漫讨薪路上,经常会听到或看到跳楼跳桥跳塔、求神自残毁家的新闻,同这些“非法”行为相比,外来工刘某的这次讨薪还算是比较“幸运”。然而,刘某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靠的是什么呢?根据报道,我整理出两大因素。一是不怕苦。为了找到“躲猫猫”的张老板,她每天在张某居住和工作的区域留意,目的就是希望发现张某。二是不怕死。一个女人敢拿自己的身体去堵车,除了勇敢,就是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毫不客气地讲,这惊险一幕的正是当下我们法律疲软、执行力度不强、维权正当渠道不通畅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刘某遇到了侵权事件,首先到惠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正是这一怪圈,折射出农民工为何不愿诉诸法律,而要从“非法”的行为中杀出一条血路来。在正道受阻的情况下,人们就会祭出最原始、最鲁莽的手段。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是社会文明之耻,也是对建设法制社会的一种警醒。
当下,年关临近,按惯例讨薪又将形成“井喷”之势,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惠州,应该有自己的方式铁腕整治恶意欠薪。若劳动者继续以“堵车追讨”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而不再把希望寄托于法律,这不仅让我们的有关部门感到“难堪”,更让我们天天高喊要建设法治城市而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