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离婚一年内买房不能用公积金
安徽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对宣城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的政策从2017年12月4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为:
1、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
2、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3、不再受理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4、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北京:离婚一年内购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早在今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
根据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同时,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