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第一项对策可以是减税降费,这是现实中能够立竿见影的降成本举措,就是减税降费,这是政府部门可以实施的。不过,尽管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也出了不少,但总体降幅不大,国内企业的税费总负担仍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减税降费还有空间。
第二项对策,是采取“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淘汰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僵死企业”。这对于作为国企控股大股东的国资部门而言,应该是可以做到的,这也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基本要求。 如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没有提出要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但对国企的要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我的理解,就是国企要有选择性地做强做大,不去保护僵死企业,而且通过国有资本的运作,来做强做优做大。
对于民企而言,由于缺乏融资供血机制和政府信用背书,经营不善的基本会被自然淘汰。此外,建议政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民企并购国有“僵死企业”。在目前国内很多竞争性行业总体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应该做的事情不是鼓励投资,而是要进行淘汰。
第三项对策,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缩小基尼系数,以期提高有效需求来推动民间投资。
如前文所述,2016年以来,我国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明显低于高收入群体,这与民间投资增速回落和房价飞涨有关。我国民企解决了国内约80%的就业,民企利润及投资增速的下降,导致其从业者薪酬增速下降,更何况其平均薪酬本就低于国企;此外,国内房价的飞涨,使得部分群体的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全社会的财产性收入增速也超过工薪收入增速。
由于中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大于高收入群体,故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幅下降,会导致消费增速降幅更快。此外,居民购房加杠杆增加了家庭还本付息的负担,从而相应减少消费,使得部分消费品行业的产能过剩更加严重。
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一方面要加大财税改革的力度,通过税制改革进行收入再分配,来缩减收入差距;尤其要加大财产性收入的税负安排和征收力度。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体系,给中低收入群体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以增大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
此外,要缩小国内收入差距,可能有效的手段是围绕房地产制定系列政策,比如,对闲置而不出租的房地产能否征收“房屋闲置税”?此举可促进房屋出租率的提高,降低房租水平,使得无房者受益、屯房者持有成本增加。又如,能否考虑实行“租房退税”或“租房补贴”政策,作为廉租房制度的一种补充呢?
通过对屯房者征收“房屋闲置税”和对无房者实行“租房退税”政策,一方面,贴补并降低了无房者的生活成本,满足无房者的部分“刚需”,同时还可刺激无房者的消费需求。通过国际比较发现,另一方面,可以起到平抑房价、提高房屋利用率的作用。 据美盛环球投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投资者的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74%,领先全球,而亚洲(日本除外)平均仅为57%。
第四项对策,就是要适度降低政府和国企的投资增速。通过历史数据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基尼系数的上行与公共投资大幅增加及房价大幅上涨有明显相关性。公共投资或国企投资增速的上升,对民间投资会带来一定的“挤出效应”。尽管政府部门为了经济稳增长,采取了逆周期的刺激政策,但此类政策往往只是短期有效,长期看不仅边际效应递减,还会加速全社会杠杆率的上升。
因此,适度降低政府和国企的投资增速,虽然短期会导致GDP增速回落,但考虑到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速仍在6%左右,即便适度降低投资增速,也不会导致GDP增速大幅下滑,2020年的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翻番目标同样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