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居民债务和GDP之比计算,当前我国居民杠杆率还低于发达经济体的水平。截至17年9月,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已经达到54%,在主要经济体中属于中等水平。美国(79%)、英国(88%)、欧元区(59%)、日本(58%)等发达经济体居民杠杆率水平均超过中国,瑞士、澳大利亚、丹麦、荷兰、挪威、加拿大等甚至超过了100%.
但是我国居民杠杆率水平几乎是新兴经济体中最高的。例如,阿根廷居民杠杆率不到10%,印度仅11%,俄罗斯16%,墨西哥17%,巴西22%,均远远低于中国的水平。我国居民债务水平比德国、奥地利、意大利还要高,甚至接近日本、法国的水平。
如果考虑到居民部门的可支配收入,我国居民债务水平已经接近“危险”区间。GDP是一国经济中各部门的总收入,美国GDP的绝大部分收入分配给了居民部门,但我国居民部门只分配到了GDP的60%左右。所以要衡量居民部门的偿债能力,还要考虑收入分配的问题,看居民部门获得的可支配收入有多少。
我国居民部门债务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2007年时的不足35%,已经达到了当前的90%,远远超过其它新兴经济体的水平。 考虑到中国诸多民间融资渠道,居民实际杠杆率可能更高。美国在07年房地产泡沫破灭前居民债务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到130%,日本在90年代初也曾在120%的高位,但随后均爆发了危机,当前均回落至100%左右。所以我国居民的杠杆率已经接近比较危险的区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