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从松到紧,去通道化,清理资金池,回归资管业务本源。2012年10月“一法两规”对券商资管业务进行了里程碑式的放松:将集合资管计划的行政审批制改为发行制度;放展投资范围,在股票、债券、基金、股指期货等证券品种的基础上,增加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资产等;取消小集合、定向的投资比例限制。2016年下半年以后监管升级,2017年4月证监会对资金池业务提出限制产品规模、限制投资范围(不得投资于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产品、高收益信用债券、低评级债券以及期限长的股票质押产品等流动性较差的品种)、控制久期错配、控制杠杆倍数等要求。2017年5月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首提全面禁止通道业务,强调不得让渡管理责任。券商资管未来在摆脱同质化的通道业务和“空转套利”的资金池业务后将回归资管业务本源,依靠自身的投研能力从事价值挖掘、资产配置、风险管理业务。
券商资管监管加强的影响。1)对实体经济存在三重影响。一是融资类通道投向工商企业的规模达2.27万亿,占总规模的35.6%,因此去通道化在短期会对经济产生直接冲击;二是去通道化以及清理资金池会引发债券赎回,推高债券发行利率,融资成本上升;三是监管倒逼资管资金流向优质实体资产。2)对股市边际有一定影响。截至2016年底,券商资管集合计划和定向计划投资于股票的规模为3,458亿元,规模较小但在存量博弈市场边际有一定影响。3)对债市的冲击较大。2016年底,券商资管直接投资债券的规模达到4.9万亿,远高于基金子公司的规模6238亿元,由于资金池业务大部分投向也是固收类产品,即使仅清理资金池业务对债市的影响也较可观,预计本次整改将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给予券商充分时间进行调整,能够更好地稀释监管影响。
正文
1 券商资管业务概览
1.1 券商资管行业的发展过程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1年末,全行业受托管理本金规模仅为人民币2818.68亿元,到2016年末规模已达17.82万亿元,五年间年化复合增速高达45%,券商资管在持牌资管机构资管规模中的占比从1.6%提升到15%左右。
券商资管业务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2012年前“探索阶段”;2012年6月-2013年12月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初至今调整转型阶段。
2012年前:券商资管业务探索期,资产规模小。全行业受托规模在2011年末仅为2818.68亿元。该阶段的业务种类、产品品种单一,投资投向主要是传统的标准化资产,产品形态接近于基金,创新力度也较弱。
2012年-2013年:资产规模爆发式增长,但主动管理的资金占比较小。2012年为券商资管业务的转折年,开启了放松管制、大力创新的新纪元。券商资管开始募集和承接来自于银行的巨额委托资金,2012年年底全行业管理规模猛增到1.8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了1.6万亿元,2013年比上年末增长1.75倍。券商资管业务虽实现了爆发式增长,但主动管理的资金占比较小;业务品种进一步丰富,定向、大集合、小集合、专项计划等各类产品的规模持续增长,产品创新尤其是集合产品形态创新迭出,结构化、期限分层、预期收益率报价等产品设计都有所突破。
2014年初至今:银行增量资金减少,主动管理业务占比提高。2014年开始,由于银行增量委托资金的大幅减少,券商资管全行业管理规模增幅快速降低,2014年增幅为53%。很多券商加快调整转型,把业务侧重点从被动管理业务转到了主动管理业务,大力推出主动管理产品,主动管理的资金占比开始有所提高。证券公司主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以债券市场投资为主的主动管理产品规模及占比增长显著,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业务总体运行平稳,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末主动管理业务对证券公司收入贡献度提升至9.0%。
1.2 券商资管的业务模式
1.2.1 券商资管业务的历史演进
2003年12月,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类型,即定向、专项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三项业务;2004年10月21日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券商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操作及监管事宜进行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