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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我反对的是“着急”出台房地产税,而不是反对出台房地产税!
“两会”在即,各种关于房地产税(官方已经将其改名为房地产税,后面统一为房地产税)的消息不绝于耳,有来自官方的一句带过,有来自媒体的不断热炒,也有来自一些专家的背书。
我相信,有关部门也好,媒体也好,选择在这个时点不断讨论房地产税的问题,用意是非常明白的。那就是为房地产税的出台疏导舆论。我甚至看到某个税法专家说,房地产税的草案已经完成,就等着进入立法程序了。
事实上,自中国房地产进入2000年后第一轮热潮开始,房地产税就进入了公共讨论的视野。但是,这么多年来,围绕的焦点问题却没有改变,仍然是:为什么征收,如何征收,对哪些房子征收,征收房地产税能否遏制高房价,征收有没有合法性,征收之后房地产领域的相关税收如何处理,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如何,等等。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和税收问题,更涉及到依法征税原则的贯彻和政府对公民财产权利上设置任何税负如何不确保民意反弹的公共政策话题,因而备受各界关注。
可以说,如果从最初的物业税的讨论和设计开始,围绕中国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快10多年了。
从政策设计者最初的初衷而言,当初讨论房地产税改革,一是通过税收手段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房价,二是为了对中国繁杂而无效的“不动产税收”体系动大手术,进行归并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