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情况,稳慎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并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调整数的主要因素。
今年以来,除了北京、上海外,重庆和陕西也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重庆自今年1月1日起,将第一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第二档调整为17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陕西自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类工资区最低为1800元/月,二类工资区最低为1700元/月,三类工资区最低为1600元/月,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120元。
目前,河北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日期为2016年7月1日,已经满三年,是今年下半年上调预期最高的省份。此外,天津、福建、湖南、贵州、甘肃、青海距离上次调整时间已满两年。
不过,人社部曾在《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各地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重点评估对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程度、对企业人工成本和社会就业的影响。换句话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既要增加劳动者的获得感,又不能给用人企业过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