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基数“虚高”,部分企业负担重
社保缴费基数是用来确定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的标准,缴费基数的高低,与个人、企业利益息息相关。今年5月实施《方案》以前,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核定依据,并以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来核定基数上下限。
不过,近年来私营经济发展迅速,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不断上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已不能准确反映我国城镇就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
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差距有多大?以河北省为例,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5439元,同期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3178元,前者是后者的1.71倍。
河北省人社厅厅长宋立民介绍,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小、指标水平高,以此来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企业和低收入者缴费水平过高、负担过重的现象。去年,人社部也曾指出,我国社保缴费基数“虚高”。
在今年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提出各省份在将社保费率统一降至16%的同时,要采用新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
按照《方案》要求,各省应参考“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然后加权计算得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从而使缴费基数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将多数省份过高的缴费基数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