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打击“学区房”乱象
5月11日,苏州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
而在此后不久,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也正式发布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这份通知提出了关于新购住房“五年一学位”政策调整: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则对这一规定作出了具体的解释。
“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简称“九年一学位”)是指自该住房学位登记使用之日起,九年内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学位,该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产权不变更);
“初中、小学不分段”是指初中、小学为一个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段,除该登记住房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外,该登记住房不再提供第二个义务教育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新购住房如未登记使用过学位,即可用于申请使用义务教育学位;
新购住房如在《通知》发布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使用过学位,“九年”是指以该住房为依据最近一次学位使用之年起计算,九年后可再次认定学位。例如某新购住房最近一次使用学位为2016年9月1日,则至2025年8月31日后可认定新的义务教育学位。
“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是指同一家庭以同一套住房为多名子女申请园区义务教育学位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