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积分落户到租房落户
7月28日,无锡市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 除了无锡以外,郑州、扬州、济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拟提出“租房可落户”的举措。在媒体集中报道下,租房落户又一次被渲染放大。
事实上,一直以来“租房”与“落户”并不矛盾。自2015年起,我国就实行“积分落户”制:2015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各地的积分落户政策不一而足,大部分城市积分落户都设置了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参保情况、房产情况、居住年限等几项维度。 居住年限也包含了租房。另外,不同城市还会设置不同的附加分:例如,杭州规定1年内在杭(市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满10小时就可以获得1分;而大连规定,每次捐献全血200毫升可积5分,最高累积30分。
这些说明,买房历来是落户的路径之一,而并非唯一路径。在积分落户的设置上,有一项甚至比房产更为重要——学历。例如,《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流动人口可获得标准分值40分,若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可再加10分。
从2015年出台的“积分落户”到时至今日的“租房落户”,其实是部分城市尤其二三线城市,对落户条件的放宽:随着人口红利衰减,适龄劳动人口增速降低,大城市发展再度人口集聚,每个城市都要吸引更多年轻人口,尤其是高知年轻人口,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