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腐败:丹麦人非常无法容忍政府官员贪腐或享有特权。举例而言,2005年5月,丹麦爆发了低阶移民官员收受中国留学生贿赂丑闻,其中一件贿赂金额约七万五千人民币,竟被称为“丹麦三十年最大宗的贿赂案”。
政府信息透明公开:丹麦的政治以及行政,崇尚公开透明,这是国家的一个主要原则。丹麦政府各部门的报告、法规文件,只要不是涉密的内容,官员的收入、缴税情况,都是对媒体公开、透明的,即使外国记者也拥有知情权。此外,政党政治十分透明,法律规范了政党筹款制度,实行按照得票的数量对政党进行补贴的政策,个人向候选人捐款有明确限额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