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延安路建无轨电车线路   去年一线楼面价涨8成   最冷天蔬菜批发价跌量减   沪昨日气温创35年来最低   “水管”昨成最热词   周三将告别冰点并迎来雨水   大悦城七楼外墙突发火灾   沪位列全国最拥堵城市第8   抗寒防冻必备攻略   沪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地铁开启防冻“加强版”   申城遭遇罕见寒潮   沪市民境外游人均支出1.5万   沪多地气温破冰点   雾霾高发铁棍山药沪上受捧   
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上海经济
【浏览字号:
上海职工必知!这些情况不上班也可以拿工资!
http://rich.online.sh.cn 2016-06-22 08:20 [来源]:爱微帮

  10、探亲假:与正常工作期间发相同工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注意:

  国家规定,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别的单位可由单位与职工约定。

  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工资照发

  (以上部分情况要根据《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发放)

上一页 1 ... 8 9 10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 分享到:

相关文章

[作者]:劳动报 [选稿]:赵瑜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