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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工资的这些秘密,老板是打死也不会告诉你的!
http://rich.online.sh.cn 2016-05-12 08:12 [来源]:上海头条

  加班费基数只包含基本工资?错!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底薪);技术津贴;岗位津贴;物价补贴;全勤奖。

  如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

  劳动者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电话12333进行投诉;

  二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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