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次,两地将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社保缴纳大幅拉长后,就出现了换房者刚卖了房就失去买房资格等情况,这造成部分刚需人群被轻易拦在限购门槛外,也引发了诸多争论;而“将已婚作为买房资格之一”急就章式的政策,更涉嫌限制公民权利,到头来,可能会加剧为购房而不惜假结婚的现象——以往有些家庭为了低首付购置二套房,夫妻间假离婚的案例早已有之,而若“已婚”成购房门槛,情况会如何,不难想象。
这显然是楼市调控可以避免的“副作用”:楼市调控,应更加注重针对场外配资叠加的杠杆效应作出反应,将楼市导向理性状态。这就需要,在相应加大土地市场的供给量,相对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同时,更让市场之手在房地产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根本上抑制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
抑制之方,在于精准打击场外配资式的高杠杆炒房,打击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如部分房企和房地产中介通过P2P平台推出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等,都需要严加规范;更应尽快通过房地税的直接税手段,全面取代其他不同明目的涉房间接税,增加投机炒房的成本。实质上,沪深楼市新政中也提到了打击高杠杆炒房问题,这和增加供应能否成为调控重头戏,也亟须用实践来明确。
还应认识到,在中国式楼市的语境下,房价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商品问题,它一直难解,还与其所涉及的户籍、学区房及高校生源区域分配制度等密切相关,故房价调控,不能止于“就事论事”,其核心抓手其实在“诗外”,这就需要将调控跟这些制度改革系统深化推进。
房价暴涨,很多刚需人群已难以承受,而楼市调控,不能再让他们成为投机者导致的恶果的埋单者。所以一线城市楼市调控,还得在精准打击和避免权利误伤上捏好分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