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执飞同一航线的不同航班有的起飞,有的延误,主要原因在于民航运行的系统性较强。这主要与执行本次飞行任务的机型性能有关,不同机型性能不同。
遇到雷雨天气,其他原因也会影响航班的延误状况,如机场持续气象条件、地面空管指挥、飞机状态、机组飞行时长、航空公司签派意见等都会影响机长的决定。民航法明确规定: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飞行。
落地时,不同航班出现平安降落与备降其他机场的两种结果,与气象高度相关。与每日生活天气预报不同,民航气象部门发布天气预报及气象变化趋势既要有前瞻性,又必须是实时不间断。“十里不同天”,雷雨有突发性和突变性,这就出现到快落地时天气情况突然恶化导致无法降落,出于安全考虑或油量不足以空中盘旋,不得不备降其他机场。恶劣天气可能仅停留几分钟就过去。当天气处于标准边缘时,能否降落由机长裁定。对不同机长的决定应该服从。
疑问之三:“如果航班因雷雨原因发生延误、取消、备降或返航的情况,旅客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民航相关法规规定,航班发生延误,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共同做好旅客和货主服务,及时通告相关信息。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航班延误后,承运人应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否为雷雨等天气原因航班延误时,旅客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即可选择换乘同一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也可选择换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者可以选择全额退票或剩余航段票款;
但如果航空公司可以证明航班延误并非航空公司本身的原因,并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将不承担对旅客的赔偿责任。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航班在经停地出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膳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