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开发商如果最终能兑现协议,以140%价格回购,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万一不兑现呢?另外,购房者万一中途急需用钱,等5年后以140%价格回购,远水不解近渴;如果自行出售,就是毁约,但是房子和已付的房款有什么样的保障呢?
第四,协议涉及的是传统的住宅产品,但是过程是以5年期140%收益的金融产品进行操作,这种运用金融思维操作房地产项目的做法,未来会不会被取缔,也应该有所思量。
第五,楼市前景未卜,房价下跌,开发商的承诺或许会是一把保护伞,而房价上涨,购房者可以选择不卖给开发商。但是5年后的政策是否还跟今天一样,例如二手房交易税费还是不是一样的标准,房贷基准利率会不会上涨,是否还会出台其他的限购政策,这也是风险。
总体而言,开发商这一貌似“另类”的做法,更多的是快速回笼资金和吸引眼球的“新变种”。将房子当做理财产品购买,5年后140%的收益也并非非常之划算。实际上,购房者仍然需要同一般买房一样,在一开始就将钱款付给开发商,而这笔钱款如果按照每年正常投资的复利计算,只需7%左右的年利率,即可达到5年后140%的本息回报。
当然,面对行情不明的楼市,对于刚性需求的购买者而言,这也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开发商既然敢如此有信心地放话说能回购,提出“包退房”的承诺,自然是对5年后的房价走势表示乐观。购房者给自己的房子签一份“保价协议”,多一份这样的协议就是多一个选择,更何况该房子是精装现房,也就不用考虑装修和时间的成本了,签此协议,降低风险,又何妨呢?而话说回来,真的有人会住了5年之后又折腾一次,毅然换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