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项目合理性存疑被指套取IPO资金
企业上市融资,主要是为了获得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当然,对于家族企业来说,上市融资更意味着一场财富盛宴。然而,奇信建设规模的扩张却遭到种种质疑,尤为体现在募投项目合理性。
据招股书中所载,奇信建设IPO拟募集资金5.3亿元,分别投向“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然而,近日有媒体质疑,奇信建设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疑似用旧项目套取IPO资金。
据了解,该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6376万元,建设周期为两年,拟新建(甘肃)兰州、(宁夏)银川、贵州、重庆、武汉、南宁、(海南)海口、龙岩和南京9家分公司,并对北京、太原和武侯分公司进行扩建。公司称,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布局,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保障。
不过,大公财经记者注意到,宁夏分公司早在2012年5月14日就已经成立了,注册号为641100100002901,其营业场所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802室。同样的情况还有重庆分公司、贵州分公司、龙岩分公司、海南分公司、甘肃分公司等六家分公司,成立时间都集中在2012年的2月份到5月份之间。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奇信建设宁夏分公司负责人是奇信建设的副总经理罗卫民,该信息并未在招股书中公示。招股书中显示,罗卫民同时兼职奇信建设子公司奇信智能化董事长、总经理和朝大贸易等三家子公司的监事。同样的情况是,奇信建设总工程师张翠兰担任甘肃分公司的负责人;策划控制中心副总经理、监事曾启明担任龙岩分公司的负责人。。。。。。奇信建设的部分高管在分公司兼任负责人的情况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
既然是募投项目中的新建公司,为何自招股书披露之日起的两年前就已经成立了呢?也因此,奇信建设被质疑为以旧项目套取IPO资金。
对此,大公财经记者致电奇信建设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公司人员表示:“一切以招股书披露的内容为准,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目前公司处于‘静默期’,不方便接受采访。”
按照创业板关于静默期的定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申请文件受理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此外,业内人士对奇信建设拟募集1.8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同样颇有微辞。业内人士认为,建筑装饰公司一般需先期为项目垫付大额资金,也因此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奇信建设在招股书中称“‘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将大大提升公司项目运作能力和大型项目承揽能力。”
但奇信建设募集1.8亿元的高额资金用来补充运营资金,也透露出公司资金链的紧张,而同期IPO的苏州柯利达募集资金5.1亿元,募投项目中“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金额仅为8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