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倒右手”是主要造假手段
某投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上述“仓单”是指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新中基是通过仓单在自身、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间进行转移,从而虚构交易。
上述投行人士指出,从两种造假手法来看,2006年新中基的造假手法为走了一层 “壳公司”(天津晟中),较为容易被发现;相较而言,2007~2010年的手段则更为隐蔽,走了非关联企业新疆豪客及壳公司这两层,再卖给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进行造假,不太容易被发现。
新中基在7月9日的公告显示,2006年是其造假规模、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年,当年虚增收入3.16亿元,虚增成本2.25亿元,虚增利润9085.55万元。
更为严重的是,2006年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新中基净利润的138.57%,直接导致当年利润由亏损变盈利。进入2007年后,新中基的疯狂造假行径并未停滞,当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虚构成本2.49亿元。凭借这一操作手法,新中基2007年再次虚增利润1933.81万元,占经核查更正后公司净利润的34.50%。
通过2006~2007年连续的造假,新中基累计虚增利润1.1亿元;但维持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言来遮掩。
7月10日,新中基《更正公告》显示,2008至2011年,公司累计虚减净利润约1.1亿元;2009~2011年公司虚增收入为零,虚增成本即为当年的虚减净利润。
新中基具体如何虚增及虚减净利润的?上述注册会计师表示,在造假环节中,假设新中基销售给壳公司或非关联方的产品价格是1000万元,操作下来最终倒给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的价格是800万元,那样多出来的200万元便是虚增净利润,反之亦然。
他指出,上述造假行为实质为“左手倒右手”,为填平此前两年的业绩造假,该公司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平账,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监管部门的穷索之下,这笔巨额的糊涂账最终还是现了原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