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深圳出差、旅游人员也在承保范围
早报记者拿到的相关材料显示,深圳市巨灾保险的保障灾种为: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以及由上述15种灾害引发的核事故风险,是一个多灾种方案。
救助对象包括当上述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
深圳保监局称,对于救助范围的15种灾害,救助项目为因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
对于在上述灾害中的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行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样包括在救助范围内。
核事故纳入承保范围
深圳并不是国内惟一一个试点巨灾保险的地区,但深圳的步伐迈得最快。
去年9月份,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就曾透露,“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已经批复云南、深圳地区开展地震保险试点工作。”
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政府五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近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同意,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财险正式签约,从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市巨灾保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深圳试点的巨灾保险覆盖核安全风险。
深圳市保监局提供的新闻稿称,“考虑到我市可能存在的核安全风险,巨灾保险也做出了针对性安排。”
根据有关保险协议,在保险期内,由于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严重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居民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周围环境时,按照风险等级政府启动核应急程序,组织开展隐蔽、撤离和安置人员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保险机构予以承担,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