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际大和遭重罚,中茵股份定增恐告吹
日前证监会重拳出击,公布了2014年年初新股发行检查罚单,涉及6只新股、2个发行人、4家券商和6名个人。
其中对海际大和的处罚最为严厉。由于海际大和在新股发行时存在违规配售、涉嫌“中签返点”,公司被处以“3个月暂不受理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和“责令公开说明”的处罚;对公司高管计静波、陈永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理财周报记者登录证监会网站查询发现,一般项目问题都是处罚相关保代。即使处罚相关证券公司也仅是“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责令改正”等措施,从2004年第一次处罚券商以来,仅财富证券被处以“3个月不受理保荐机构的推荐”。
同时记者也注意到,某一时期内,证监会会对某一项问题重点检查处罚。例如,2013年1月份,证监会因“新股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分别查处光大、国信、中信三家券商;2012年下半年,以“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如实说明”分别处罚了中信、国信和太平洋证券。
针对此次集中通报处罚,中投顾问崔瑜认为:“更多的是起到敲山震虎作用,为新股发行以及改革铺路。同时反映出证券会监管趋严,旨在肃清行业顽疾的决心。”
对于海际大和而言,由于公司目前没有首发项目在会,没有拟上市公司受到影响。但是,中茵股份却显得并不走运,该公司4月24日刚收到证监会同意的定增项目恐因保荐承销商是海际大和告吹。
据了解,中茵股份2013年8月16日公布了定增预案,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8亿股股票。拟募资不超过17.15亿元,用于徐州中茵广场项目。经过9个月的漫长等待,公司定增方案终获证监会核准,在6个月内发行。
但是在海际大和被处罚前,中茵股份尚未实行定增。海际大和被处以“3个月暂不受理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中茵股份最早也只能在8月底实现定增,距有效期仅剩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