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股转让比例较低
在老股转让方面,尽管最新规则没有明确提出监管红线,但IPO在审企业人士透露,原则上不高于50%。在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中,老股转让比例较低,一般没有创始人的老股转让,主要是PE退出,其中以20%至30%的比例较为常见,40%是比较高的。
根据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发行人、转让老股的股东和相关网下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财务资助等不当利益安排。
修改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提出,实施老股转让的,应当披露最终确定的新发行股票及老股转让的具体数量、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发行后还应当披露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其他中介费用等发行费用信息,其中,新股部分承销费率不能高于老股部分承销费率。
另外,已公告老股转让方案的,还应当披露老股转让和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并应当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业内人士称,推出老股转让可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博弈,约束买方高报价,缓解超募问题,这在国外也是通行做法。因此,《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提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不过,奥赛康的老股转让方案受到舆论质疑,公司也由此宣布暂缓发行。这让市场认识到,如没有合适的约束机制,老股在起点的大量转让将影响到投资者对市场信心,不利于公司上市后的成长和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