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分析认为,出现上述两种不同的检测结果可能是贝因美送检的产品与吉林食药监局抽检的产品并非同一批次。同时,由于双方送检的检验机构不同,检测水平和设备有所差异,也有可能造成检测结果不同。“此外,食品在灌装、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存在差异,导致最终送检的产品检测结果也可能不同。”董金狮说。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2011年10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和农业部三部委曾经共同向社会公布了首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但经过查询,此次贝因美自行送检的上海市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未在该目录中,而除了公布上海检测机构具体名称外,贝因美没有对外透露其自行送检的南京和杭州两家第三方检测结构的具体名称。
昨日,贝因美公关部相关负责人也只是对北京商报记者强调,送检机构肯定是经过国家认证的。而对于其能否对外出具具体的检测报告,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时,贝因美方面并未给予回复。
而据董金狮介绍,如果企业对政府检测结果不认可,可以拿着同批次产品在相同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如果企业仍然不认可检测结果,还可送往上一级检测机构继续检测。从复检流程来看,贝因美显然犯了明显的错误。(记者金晓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