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任总以为特斯拉对宝马的颠覆仅仅是技术的颠覆。事实上,特斯拉与宝马是两个品类。特斯拉最大的颠覆是将汽车从功能型变成了智能型,并且在产品、商业模式、营销渠道方面都颠覆了传统汽车模式。令人遗憾的是,任总把特斯拉的成功仅仅归因于几个技术属性的领先,这是多么大的认知盲区啊!
其次,对于特斯拉的判断也反映出任总对于颠覆性创新这一概念的理解偏差。他认为“颠覆性创新”就是“颠覆性的技术创新”。那我就先辨析一下这一概念。1997年,哈佛教授克里斯坦森发布《创新者的窘境》一书,说:有两种技术,一种叫延续性技术,另外一种叫颠覆性创新(或者叫破坏性创新)。在延续性创新竞争环境之下,领先者总是能保持领先地位;而在破坏性创新的竞争环境之下,领先者总是被后来者掀翻马下。
任总将“颠覆性创新”误解为颠覆性技术创新,他理解的颠覆性创新是能够在实验室里研究出来的技术突破。他还说:“满足客户需求的技术创新和积极响应世界科学进步的不懈探索,以这两个车轮子,来推动公司的进步。”这完全是以“延续性技术”为导向的战略。延续性技术绝对可以保证华为在运营商设备市场里面成为全世界老大,而在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大变革面前,这恰恰也将导致华为死亡。
任正非指望华为这辆“宝马”能通过跟随战略追上“特斯拉”,我认为是第二个错误。他说:
当发现一个战略机会点,我们可以千军万马压上去,后发式追赶,你们要敢于用投资的方式,而不仅仅是以人力的方式,把资源堆上去,这就是和小公司创新不一样的地方。人是最宝贵因素,不保守,勇于打破目前既得优势,开放式追赶时代潮流的华为人,是我们最宝贵的基础,我们就有可能追上“特斯拉”。
任总提倡的是“跟随战略”。有证据表明:跟随战略在延续性技术竞争中是有效的,但是在破坏性创新环境中,跟随战略是无效的,甚至是极为有害的。腾讯做“搜搜”超越百度了吗?百度做“有啊”超越阿里巴巴了吗?马云说要不惜一切代价做“来往”,但能够战胜微信吗?想都不要想。所以,跟随战略在颠覆性创新的竞争环境里并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