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款与扣税] 扣款部分单位不能随意设定
专家说,大部分劳动者实际得到的工资,一定比前面提到的“工资总额”要少。其中的差额,一部分是“扣款”,另一部分是“扣税”。扣款部分,单位不能随意设定,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目前,在上海地区,一般来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为“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后两者个人不必缴纳。因此,反映到工资条上,只有前三项才由个人承担扣款。若单位收你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那它就是违规了。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
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为本人月缴基数的8%,全额计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如果上一年度你的缴费基数为5000元,那么,今年你每月养老保险扣款为400元。由于社保缴纳基数每年都会根据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个人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当月或次月随之变化。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个人缴费为基数的2%,其缴纳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同养老保险相同。同样以月收入5000元为例,每月个人应扣医疗保险费100元。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
个人缴费为基数的1%,企业则按缴费基数的1.7%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参保人员到时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为7%
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与单位一样,各承担公积金总额的50%。月缴基数为上一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封顶为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为7%。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上述哪一项福利性扣款,事实上,单位同时的扣款都更多。计算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比例总和为8%+2%+1%+7%=18%;其中,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均为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