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改革“停摆”,唯有公务员工资改革不时传出一些声音。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距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5年后,新一轮旨在消除地区差距、消除基层与省市级差距的公务员收入改革又将拉开帷幕。
“改革等于涨工资”——这是很多人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简单理解,也是基于既往经验。为了论证“涨也有道理”,有专家搬出《公务员法》,摆出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认为任何人包括公务员都有权利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果实。这个逻辑实在强悍,但我还是担忧:用涨工资来消除地区收入差距、实现公平,这会不会成为“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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