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整体政策导向,与十七大报告提出乃至在“十二五规划”中所确立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似乎是相悖的。因为,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税收、劳动者报酬和企业营业盈余三分法来看,如果中国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总体上仍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只能会减少劳动者收入和企业盈余的份额。换句话说,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即使国民收入的“蛋糕”被不断做大,如果政府税收仍保持持续的超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和企业利润的相对份额必定会相应减少。据此来看,财政部和国税局的基本政策导向和行政目标,是推动近些年中国政府税收超高速增长的“来自上头”的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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